1.教务科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在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管理、服务全校各系部的教学工作。
2.负责起草、制订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教学文件及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并组织各有关部门的贯彻落实。
3.指导并协调各系部制定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4.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下达各项教学任务,并指导各系部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教学工作开展。
5.根据各系部承担的教学任务,以及对系部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考核结果,对各系部的课酬进行审核。
6.负责日常教学事务的管理工作,组织有关教学资料的统计及教学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教学场地(含教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实训场地)的调度使用工作。
8.组织安排统考与抽考课程的考试工作,负责学生成绩录入、归档和管理工作。
9.指导各系部制定专业发展规划、课程建设规划,检查计划的落实。
10.负责组织教材的选订、管理和发放工作。
11.负责组织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推广应用及多媒体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2.对各系部每学期的教学设备、教学材料的购置计划进行审核。
13.参与学校招生计划的讨论制订工作。
14.指导图书馆组织制定各学期全校图书、报刊的征订计划,并做好征订、采编、借阅等工作,保证图书报刊及时上架与流通。
15.按时做好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的开放工作,为广大师生借阅图书提供便利。
16.做好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各项工作。
17.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